2甲4氯钠PD20091678
- 登记证号
- PD20091678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兴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5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钠5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1.在冬小麦4叶期至分蘖末期施药,兑水每亩40—50公斤茎叶喷雾。2.选晴天用药,喷药12小时下雨应重喷。3.勿在冬小麦3叶期前过早施药,或小麦拔节期过晚施药,否则会产生药害。4.在冬小麦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除草剂,具有较强的内吸传导性,主要用于苗后茎叶处理,穿过角质层和细胞膜,最后传导到各部分。用于防除冬小麦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本品对棉花、油菜、豆类、蔬菜等作物较敏感,喷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田,在间、套作有阔叶作物的禾谷类作物田勿用。2.本品对皮肤及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发生药害后,应尽快施用草木灰喷稀碱水,可减轻药害。4.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接触,以免减低药效。5.施药工具使用前后要多次用水洗刷干净。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误服引起中毒的症状: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神经反射能力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请勿引吐,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
1.本药剂储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热源或火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