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禾啶PD20091619
- 登记证号
- PD20091619
- 农药名称
- 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嫩江绿芳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1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烯禾啶1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禾本科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在春大豆苗后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最好选择无风晴天,空气湿度大时进行。2.喷药时应注意防止药雾飘移到临近水稻、小麦、玉米、高梁、谷子等的禾本科作物田。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本品为选择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到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主要用于防除春大豆田禾本科杂草。
1.施药后播种禾谷类作物时需在四周后。2.配制和施用本剂时应配戴好口罩、面罩、胶鞋、手套等劳保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3.切勿将本品或其空容器及清洗器具的废水弃于水田、沼泽、河流和湖泊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后的包装应当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如不慎溅入眼睛中,迅速将眼睑翻开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治疗。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2.如不慎误服,立即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喝大量的水并催吐,同时保持安静,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于避光、干燥、阴凉处,远离水源、火源、热源等。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