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威PD20091610
- 登记证号
- PD20091610
- 农药名称
- 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烟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鑫星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1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丙威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黄瓜(保护地) | 蚜虫 | 4500-6000 | 点燃放烟 |
1、根据棚室面积均匀布置若干个放烟点,由里向外用火柴逐个点燃。 2、施药后应封棚8小时以上。 3、本品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品属杀虫烟剂,具有较强的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蚜虫等害虫,对作物安全使用方便,易点燃,发烟量大。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击倒力强,药效较迅速。
1、本品易燃、易吸潮,贮藏应防火、防潮。 2、本品不宜随意加大用量,苗期、小棚室或低矮作物慎重。 3、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用敌稗。 4、本品有毒应存放远离食品、饲料及种子。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护目镜、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不宜加水喷雾或露天开放使用。 7、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避开蜜源作物花期用药,蚕室、桑园、天敌放飞区禁用。 8、施药时,大棚出入口应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人畜误入中毒。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如误吸或吸入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