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1591
- 登记证号
- PD20091591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成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寿光成欣农药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7-1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每亩兑水50-60公斤均匀喷雾。 2. 配药时先将药剂充分溶解于少量水中,再根据推荐剂量加入适量水充分混合均匀后喷雾。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其内吸性较强,兼有胃毒、触 杀作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防效。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过程中不可污染养蜂、养蚕场所及相关水源,蚕宝及桑园周围,水产养殖区附近,养鱼稻田、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施药用水不得排入河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3、施药时应穿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应与其它作用机制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7、用过的空瓶等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1、皮肤接触: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催吐、洗胃,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不得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