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PD20091578
- 登记证号
- PD20091578
- 农药名称
- 阿维·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桂林集琦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30%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1%
杀虫单2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40-60克/亩 | 喷雾 |
应于斑潜蝇1-2龄幼虫期(取食蛀道<2厘米)稀释1000-1500倍均匀喷雾。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兼有熏蒸和杀卵作用。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本品中杀虫单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酯酶合成,阿维菌素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害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而死亡。
1.采用二次稀释法配制,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7天。 2.喷药时穿戴好防护衣服,用后清洗裸露部位皮肤。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如有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救治前应判断哪种农药中毒为主,催吐并洗胃,口服阿托品解毒,并给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