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吡甲禾灵PD20091570
- 登记证号
- PD20091570
- 农药名称
- 氟吡甲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8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光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108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氟吡甲禾灵108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26-3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0-3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在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处理。兑水30-40升/亩。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该药为苗后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对春大豆、夏大豆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1、本产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以免降低药效。 3、田间施药防止药液漂移到邻近小麦、水稻、玉米、谷子等禾本科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本品对蜜蜂和鸟低毒,对鱼类有一定毒性,应远离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残余药液倒入鱼塘,以免造成鱼类中毒。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中毒症状: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2、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干净。若溅到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不慎误服时,立即携带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不要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