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扑PD20091547
- 登记证号
- PD20091547
- 农药名称
- 丁·扑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9%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省八达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1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16%
扑草净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26-702克/亩(东北地区) | 毒土法 |
在水稻苗床播种覆土0.5-1厘米后,用本品均匀拌细潮土闷2小时后均匀撒施于苗床上封闭。
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
1.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每季秧田最多使用1次。 2.称量应准确,可先将称好的药剂与少量细土混匀后,再与其余土混匀后,均匀撒施,否则易产生药害。 3.适当的土壤水分是发挥药效的重要因素。 4.对3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1叶期以前使用。 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眼、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水冲洗干净。误服时,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解毒药。
储放于阴凉干燥通风仓库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远离火源、热源及和儿童存放,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