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脲PD20091528
- 登记证号
- PD20091528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潍坊澳得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2
- 批准日期
- 50克/升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期进行,施药间隔期7-10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剂是一种昆虫生长调节剂,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抑制昆虫表皮几丁质合成,使幼虫不能正常蜕皮与变态而导致死亡,对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多使用次数为4次。 2、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