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14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2-2 | 有效期至: | 2029-2-1 |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氰菊酯 | fenpropathrin | 2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147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氰菊酯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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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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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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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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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视虫害的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 2.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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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具有一般合成除虫菊酯特性,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的菜青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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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叶菜类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小白菜安全间隔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萝卜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防药效分解而降低效果。 3. 施药时要避开蜜蜂采蜜季节和蜜源植物,不要在池塘、水源、桑田、蚕室附近喷药,禁止在河塘或其他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5.本品属中等毒,施药时注意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要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脸等皮肤裸露处。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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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如药液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冲眼至少15分钟以上)若误服或发生中毒症状,应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附近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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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易燃,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及火源。 不要与种子、饲料、食品、粮食同贮运。本品有毒,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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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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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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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2-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