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辛硫磷PD20091404
- 登记证号
- PD20091404
- 农药名称
- 氯氰·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
- 批准日期
- 24%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2%
辛硫磷2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应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期施药。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推荐兑水量为15—3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田间施药最好在早晨或傍晚进行。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击倒力较强,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冲洗施药器械。2.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用药后用肥皂洗手、脸及可能被污染的部位并更衣。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恶心、多汗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中毒者带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地方。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若判断为氯氰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包装件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远离热源或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