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PD20091381
- 登记证号
- PD20091381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5-80克/亩 | 喷雾 |
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进行防治;宜在清晨或傍晚施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双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主要是胃毒作用,几乎没有触杀作用;有杀卵作用,无熏蒸和内吸作用,有较强的选择性,在土壤中残效期很短。其作用机制在于神经阻碍作用,即通过抑制乙酰胆碱酯酶活性而阻碍神经纤维内传导物质的再活性化,从而导致害虫中毒死亡。
1.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代森锰、代森锰锌混用。3.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6.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7.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送到认可的回收处。8.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及时清洗手、脸等外露肌肤和防护用品。9.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 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2.急救措施: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3.不慎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