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哌鎓PD20091377
- 登记证号
- PD20091377
- 农药名称
- 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卓田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1年12月20日,登记证持有人变更,原持有人为菏泽龙歌植保技术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源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12-16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棉花徒长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季胺盐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伸长,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小化,株型紧凑,能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能有效的调节棉花的生长。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如沾着皮肤上应立即用水清洗; (3)使用后的包装物要妥善处理; (4)对蜜蜂、家蚕、天敌、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每季最多使用2次。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 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中毒后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