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双威PD20091363
- 登记证号
- PD20091363
- 农药名称
- 硫双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硫双威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70克/亩 | 喷雾 |
[1]于棉花棉铃虫产卵比较集中,孵化相对整齐的情况下,于卵孵化盛期用药;在棉铃虫发生不整齐的情况下,于低龄幼虫期用药。[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pH>7.5或 pH<3.07)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代森锰、代森锰锌混用。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和渗透作用。对虫卵也有杀灭作用,在虫害发生盛期用药,可有效降低后代种群数量。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能与碱性和强酸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也不能与代森锰、代森锰锌混用。 6.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