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1350
- 登记证号
- PD20091350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2-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1、施药最佳时期:蚜虫种群密度较低时施药。 2、14天后视虫情进行第二次施药,施药时应喷雾均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可湿性粉剂制品,应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防治,具有触杀、渗透作用,持 效期较长。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 4、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吃东西和饮水 ;施药后及时洗脸洗手; 5、开启包装或施用时应注意安全,必须戴上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避免药液与身体接触; 6、使用完本品,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 7、建议和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 2、搬运时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