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1310
- 登记证号
- PD2009131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世一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于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片叶期,采用喷雾法施药。 2、本品对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主要用于大豆田,可有效防除田中的稗草、马唐、牛筋草、狗尾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剂在高温、干燥等异常气候条件下有时在作物叶面的局部出现接触性药斑,但以后长出的新叶生育正常,所以不影响后期生长。 3.喷药后的器械应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本剂对眼睛有强烈刺激作用,误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触及皮肤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3.误服,不宜催吐,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贮存、运输时应注意密封、防潮、防冻、防热,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要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