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1277
- 登记证号
- PD20091277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蚜虫 | 6-1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蚜虫发生初期用药,采用二次稀释,施药应均匀透彻,喷至叶面滴水为止,尤其在嫩梢、叶背、芽缝及叶脉两侧等害虫匿藏处。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渗透作用,速效性、持效性较好,较耐雨水冲刷,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棉花蚜虫有较好防效。
1、施药时注意喷施到害虫易着生的心叶及叶背皱缩处,切勿漏喷,以保证药效的发挥。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施药时注意劳动保护,如误服中毒,迅速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