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1274
- 登记证号
- PD20091274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60-8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菜青虫1-2龄幼虫发生为害高峰期施药防治,对水均匀透彻喷雾。 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用药。 3、本品见光易分解,宜在早晨或傍晚施药。 4、本品在甘蓝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为有机磷类和拟除虫菊酯类混配杀虫剂,触杀和胃毒效果迅速,害虫接触药液后,神经系统麻痹中毒导致死亡,可有效防治甘蓝菜青虫。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 3、本品对蜜蜂、蚕、鱼高毒,使用时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