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091248
- 登记证号
- PD20091248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7%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97%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本产品是一种取代脲类选择性的抑制杂草光合作用的内吸旱地除草剂。
1.使用本品时,首先,要用刀或剪刀割开口,禁止用牙咬开包装袋,以防发生中毒。 2.本品的包装废弃物不能随意乱丢乱抛,禁止丢于江湖、溪流等地方。要集中焚烧处理。 3.本品万一发生泄漏或遗洒,若数量小,则彻底打扫于有盖容器中,放置在有醒目标识的地方,最后集中送化工废物处理站处理;若数量大,则彻底打扫于有盖容器中,直接送化工废物处理站处理。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物。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完成后应及时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黏膜有刺激。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用土根糖浆作诱吐处理,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并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在运输过程中,避免日晒、雨淋,确保包装物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