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氰菊酯PD20091237
- 登记证号
- PD20091237
- 农药名称
- 甲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鞍山市泽鑫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氰菊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20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具有杀螨效力的拟除虫菊酯类药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苹果树作物上的红蜘蛛幼虫,宜在幼虫早期使用。
1、本品在苹果树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为3次。 2、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剂对蜂、蚕毒性强,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本品。 4、对鱼类毒性也很强,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应在安全的地方用土掩埋。 5、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用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可以使用洗胃急救,不可催吐。
本品应加锁保存,密封、避免阳光直射,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保存。勿与食物、饮料和动物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和雨水。禁止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