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1213
- 登记证号
- PD20091213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稗草、莎草及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毒土法 |
1、施药时田水层3-5厘米,保持水5-7天,使药剂均匀分布。此期间不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本剂在杂草幼苗期施药效果最好,以稗草1-1叶1心期效果最佳。3、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一种磺酰脲类风吸传导选择性水田除草剂。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迅速地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然后完全枯死。对水稻安全。对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稗草等防治效果较好。其药效受温度影响较小,药效较持久。
1、排水注意对周围阔叶作物的伤害。 2、该药对水稻较安全,但不同品种的水稻对吡嘧磺隆的耐药性有较大差异,早稻品种安全性好,晚稻品种相对敏感。 3、施用时应戴防护镜、手套,穿防护服等,并禁止饮食和吸烟等;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 2、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溅入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 4、目前尚无解毒药,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呕吐后服活性炭,还可在炭泥中加山梨醇导泻。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饲料、种子、饮料、粮食等共同存放。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