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91193
- 登记证号
- PD20091193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侨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31
- 批准日期
- 2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2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大豆1—2片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每亩兑水20—25公斤,茎叶均匀喷雾。
本品为二苯醚类选择性除草剂,施药后可很快被杂草吸收使之迅速枯萎死亡,能有效防治藜、蓼、反枝苋、马齿苋、龙葵、苍耳、苘麻、铁苋菜、香薷、蒿属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1、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在规定的使用剂量下使用,药后4个月,才可种小麦;10个月后可种玉米;一年后可安全种水稻、棉花。高梁、亚麻、谷子、甜菜、叶菜类蔬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 2、大豆田中套种敏感作物不能用此药。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3、在大豆田干旱等不良条件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会暂时萎蔫,但一周后会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 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6、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施过药的田块,若毁种时,只能种大豆。
本品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施药时注意人体保护,如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