缬菌胺PD20190056
- 登记证号
- PD20190056
- 农药名称
- 缬菌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比利时比尔清植保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9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缬菌胺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产品是加工农药制剂的原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缬菌胺属于羧酸酰胺类杀菌剂,通过抑制真菌细胞壁合成从而影响病原菌的生长,包括抑制孢子萌发和抑制菌丝体生长。可有效地防治由卵菌纲除腐霉属之外的病原菌引起的局部或系统性病害。
1.操作时避免粉尘吸入,避免本品接触到皮肤、眼睛或衣服。同时应配戴适当的呼吸器,戴上护目镜或面罩以保护眼睛。使用时请穿长袖衣服并戴上橡胶手套;使用后需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后方可进食、喝水或吸烟。受污染的衣物应立即脱下,彻底洗净后方可再穿。工作服应与普通衣物分开清洗。 2. 如有溢漏: 隔离受污染区域并贴上警告标志。禁止无防护措施的人员及动物进入溢漏区域。防止溅出物扩散,避免产品进入湖泊、河流、池塘和下水道。 3. 防止溢漏扩散: 大面积的溅出物必须覆盖以避免扩散。将污染区四周筑堤,并用阻燃物如粘土、砂土或泥土等加以吸附。用大量肥皂和水清洗工具、设备和污染区域,抽吸或铲除所有污染物(包括吸附物)置于适当容器内,贴上标签以便处理。 4. 远离水渠和水利设施,清洗设备时切勿污染水源。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废弃物处理:禁止露天倾倒或燃烧废弃物或其包装。若废料不能按照标签上的说明进行处置,可以在焚烧炉内焚烧,或按照当地法律允许的方式处理。 7. 万一着火,消防人员应佩戴独立的呼吸器和全面防护设备,在火源上风口灭火。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1. 误服:用水漱口并催吐。对神志不清者切勿致呕或喂食任何东西。立即携此标签就诊。 2. 皮肤接触:立即脱下污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如果不适症状持续,请携此标签就诊。衣物再次使用前应彻底清洗。 3. 吸入:移至空气新鲜处,如果呼吸困难,需吸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立即携此标签就诊。 4. 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以上。如果不适症状持续,携此标签就医。 5. 本品无解毒剂,请对症施治。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21-20675888。
贮存和运输时无需标识危险品等级。只能用原包装储存产品。不要在农药存放区储存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以免被污染。储存中不要污染水源、其它农药、化肥、食品或饲料。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管。本品应以拧紧密封的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花和明火。避免阳光直射。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