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硫菌灵PD20140254
- 登记证号
- PD20140254
- 农药名称
- 甲基硫菌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一帆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8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1年11月10日,使用范围变更,新增桑树褐斑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85-100克/亩 | 喷雾 |
| 桑树 | 褐斑病 | 1000-125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1.在发病初期或之前用药,间隔10-15天,连续施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3. 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可以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在小麦上每季最多可以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建议该产品仅限用于桑葚树(果桑树),采桑叶养蚕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广谱性內吸杀菌剂,具有內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真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用于防治苹果树轮纹病、小麦赤霉病和桑树褐斑病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对鱼有毒,避免药液污染池塘和水源。 2.不能与铜制剂混用。不能长期单一使用,应与其他杀菌剂轮换使用或混用。 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禁止在荷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轻微刺激症状。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及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误食立即催吐、洗胃。
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