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虫酰肼PD20140224
- 登记证号
- PD20140224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酰肼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8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
虫酰肼1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6-20毫升/亩 | 喷雾 |
1、在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喷雾时应对蔬菜叶片的正反面进 行均匀喷湿。 2、在晴天的下午近傍晚喷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本品中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以胃毒为主兼触杀作用,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且能有效渗入作物表皮组织,具有较长残效期。虫酰肼为非甾族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剂,对鳞翅目幼虫有较高的选择性和药效。二者混配后对甜菜夜蛾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护目镜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染鱼塘,避开周围作物花期,注意保护天敌赤眼蜂。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械,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喷出,废弃包装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可使用2次,连续使用应间隔7天。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如接触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种,如仍有刺激立即送医对症治疗;如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衣服,用清水及肥皂反复清洗;如误服,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等无关人员及家畜,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