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140171
- 登记证号
- PD20140171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6%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拜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7
- 批准日期
- 46%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130-26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柑橘园杂草4-6叶期5-15厘米高时,按上述制剂用药量每亩兑水30-40公斤行间均匀定向茎叶喷雾。切忌将药液喷到作物(柑橘树)的叶片和幼茎上,以防产生药害。 2. 选择晴天施药,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会影响药效,避免在大风天或下雨前施药。
本品属有机磷类除草剂,是具有内吸传导功能、低毒、杀草谱广的苗后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均有防除作用。本品主要用于防除柑橘园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用药1次。 2、该药剂为茎叶处理剂,遇土壤“钝化”,配制时不能用浑浊水。 3、该药剂不宜与取代脲类、三氮苯类、百草枯等其它除草剂混用,以免降低其除草活性。 4、施用该药剂5天内请勿割草、翻地、放牧等。 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动容器,待结晶溶解后再用。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如不慎入眼,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 2、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病人清醒,可服用吐根糖浆引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而后喝入水或牛奶。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 2、本品为易燃物,贮运时应用专用工具运输,有危险性特性说明和标志。 3、本剂对金属有腐蚀性。贮存与使用时尽量用塑料容器。 4、本品远离儿童存放并加锁。 5、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