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PD20240122
- 登记证号
- PD20240122
- 农药名称
- 苄氨·赤霉酸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洛阳巧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质量浓度37.8克/升(苄氨基嘌呤18.9克/升,赤霉酸A4+A7 18.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1.8%
赤霉酸A4+A7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树 | 调节果型 | 600-1000倍液 | 喷雾 |
1.在苹果谢花后幼果期进行喷雾施药。2.喷药应尽量喷施在花朵正面,使药液均匀分布在花柱上,以喷湿不滴水为度,力求均匀周到,勿重复喷施。3.使用时根据需要量现用现配,配好的药品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在苹果树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由苄氨基嘌呤和赤霉酸A4+A7等比例复配而成,能促进植物生长发育,调节果型,提高坐果率。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7.8克/升(苄氨基嘌呤18.9克/升,赤霉酸A4+A7 18.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