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氯化胆碱PD20240118
- 登记证号
- PD20240118
- 农药名称
- 苄氨基嘌呤·氯化胆碱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贝嘉尔生物化学制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质量浓度209克/升(苄氨基嘌呤21克/升,氯化胆碱188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2%
氯化胆碱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马铃薯 | 调节生长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在马铃薯块膨大初期喷雾施药一次,间隔10—15天再喷施一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者预计4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苄氨基嘌呤为高活性细胞分裂素,能增加叶绿素,提高光合效率,有效促进植株细胞分裂和分化,加速生长和发育,强化植株,壮果膨果。氯化胆碱可显著提高作物叶片叶绿素、可溶性蛋白和植物碳水化合物的含量,提高超氧歧化酶的活性,增加叶片的光合效率,制造更多的营养物质向块根块茎输送。二者复配具有增效作用,促使块根、块茎提早膨大,提高产量。在马铃薯上可有效调节生长,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
1.施用本品后,田间施肥和其它管理仍需照常进行。2.晴天应避开露水和烈日高温施用或阴天露水干后全天施用,若喷后6小时内下雨应补施。3.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施药时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戴眼镜、戴口罩等,避免接触药液,施药时不能进食、饮水、抽烟;施药后洗脸、洗手。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09克/升(苄氨基嘌呤21克/升,氯化胆碱188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