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氟·甲戊灵PD20240112
- 登记证号
- PD20240112
- 农药名称
- 氧氟·甲戊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4%
- 登记证持有人
- 许昌市建安区昌盛日化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批准日期
- 34%
- 备注
- 质量浓度347.3克/升(乙氧氟草醚143克/升,二甲戊灵204.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14%
二甲戊灵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50-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兑水30—60公斤/亩。从上风向开始使用,喷头应在下风向。2.严格按照施药量、施药次数及施药间隔进行施药,或在专业植保人员的指导下施药,不能随意增加施药量、施药次数。应随用随配。最好不要长时间使用金属容器混配或盛放。使用前药液需要摇匀,若有结晶需全部溶解后使用。
本品是二甲戊灵和乙氧氟草醚的复配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蒜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施用人员在配药和施药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须穿戴护目镜、防毒面具、专业防护服、长筒靴和双层防护手套等安全性更高的护具。使用时,请勿吸烟及饮食。施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防护用品必须和其他衣物分开清洗和存放。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痛、头晕、无力、恶心、呕吐。1.接触皮肤,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清洗皮肤表面。2.接触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如有刺激发生,携此标签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施行人工呼吸。4.误服,勿引吐,携此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殊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质量浓度347.3克/升(乙氧氟草醚143克/升,二甲戊灵204.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