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PD20240098
- 登记证号
- PD20240098
- 农药名称
- 精草铵膦铵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宁润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质量浓度106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量30—45公斤;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非耕地每季最多施药次数1次。3.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在稀释和配制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施药时请带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此药。6.避免与具有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
中毒症状:本品低毒,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急救措施: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或污染衣物: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15—20分钟。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20分钟后送医院对症治疗。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就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106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