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唑醚菌酯·咯菌腈PD20240063
- 登记证号
- PD20240063
- 农药名称
- 吡唑醚菌酯·咯菌腈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3
- 批准日期
- 0.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0.24%
咯菌腈0.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辣椒(苗床) | 立枯病 | 15-20克/平方米 | 撒施 |
1.在辣椒播种前苗床撒施,施药1次,施药后立即覆土。种植后应保障苗床足够湿润,施药时应尽可能均匀。2.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品是由吡唑醚菌酯与咯菌腈混配而成的颗粒剂;吡唑醚菌酯属醌外抑制剂,通过在细胞合成色素的途中阻碍细胞色素b1向C1的电子迁移,以抑制线粒体的呼吸作用。具有保护性、治疗性和跨层传导性。咯菌腈通过抑制葡萄糖磷酰化有关的转移来抑制真菌菌丝体的生长,最终导致病菌死亡,具有杀菌、抑菌作用,对多种土传和种传病害有较好的防效。两者复配增效互补,用于防治辣椒(苗床)立枯病。
1.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