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1162
- 登记证号
- PD20091162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2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时宜在阴天或傍晚进行。
本品系辛硫磷和渗透剂(2%氮酮)加工而成,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很有效,持效期较长,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渗漏、破损。搬运时要轻拿轻放。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