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90062
- 登记证号
- WP20090062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厦门市胜伟达工贸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
- 批准日期
- 0.36%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菊酯0.23%
胺菊酯0.1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蝇、蜚蠊 | / | 喷雾 |
可直接对准蚊、蝇、蟑螂或在其出没、栖息的地方喷施。对蚊、蝇,可按1秒/平方米的剂量作空间喷雾。对蟑螂,则在其出没、栖息处喷射,喷后勿抹去药液,药效可发挥更佳。 使用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
本品气温温和,适用于宾馆、会场、娱乐场所、家居等室内地方驱杀蚊、蝇、蜚蠊(俗称蟑螂),是改善生活环境卫生的理想杀虫气雾剂之一。
1.勿喷向人体、衣物、食物、勿近火喷射。 2.对鱼、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3.本品为压力包装,勿毁坏或焚烧。不得倒置使用。 4.存放于阴凉干燥剂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并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医。
1.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 2.杀虫气雾剂不等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装运输,同贮同运。 3.杀虫气雾剂为压力包装,要轻装轻卸,不能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