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41%)PD20091168
- 登记证号
- PD20091168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澳大利亚纽发姆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1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园 | 杂草 | 156-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使用效果更佳。 2、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均匀地喷雾于杂草的绿色茎叶。勿用浊水稀释,以免减低活性,降低药效。 3、本剂通过杂草茎叶吸收传导,用水量不可过多,以免药液滴落,降低药效。 4、天气干热或气温较低时酌情增加用药量。药后3~4小时内如遇雨水,药效可能会降低。 5、作物行间除草时应加防护罩,不要喷到作物绿色部分。
本剂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茎叶吸收传导到根部,使杂草枯死。本品适用于各种杂草的防治,控草期较长。
1.每季使用1次。 2.避免本药剂或使用后的器械污染河、渠、塘等水源。 3.喷药时应戴手套、着长衣长裤,避免溅及眼睛,皮肤和衣服。施药后要洗手。 4.遵守一般农药安全使用规则。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1.眼睛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 2.皮肤接触:除去被溅及衣物,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3.吸入:将患者带到空气清新处,并携此标签速送医诊治。 4.误服:请饮用大量清水或牛奶并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在病人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1.本品应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处存放,并加锁。 2.勿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化肥等同贮同运。 3.不可贮存于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内,对其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4.容器洗净后焚毁或埋藏于地下。
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请求支援:0532-8388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