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气雾剂WP20090046
- 登记证号
- WP20090046
- 农药名称
- 杀虫气雾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气雾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4%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聊城市新兴卫生药剂厂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0.3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4%
胺菊酯0.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喷雾 |
| 卫生 | 蝇 | / | 喷雾 |
关闭门窗,竖直罐体,按房间面积,向空间适量喷射。使用后人、畜应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对房间做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能驱杀室内蚊、蝇害虫。
1、过敏者禁用,勿向人畜、食物、食具直接喷射。 2、本品对鱼、蚕有高毒,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易燃,勿接近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品,勿暴晒、存放于小于50℃的阴凉干燥处。 4、用后洗手,勿倒置喷射,勿近火喷雾,空罐严禁再次充装。
1、如药液粘上皮肤,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 2、如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
1、搬运产品时应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并不得倒置。运输应有易燃、易爆标志。 2、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种子、饲料、粮食、食品、饮料等共储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