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1147
- 登记证号
- PD2009114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嘉惠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杂草4-6叶期5-15厘米高时,用清水30-40升/亩将本剂稀释后,采用行间定向茎叶喷雾方法均匀喷于杂草叶面上。 2、一般杂草喷施后7-10天开始见效。 3、大风天或下雨前请勿施药。 4、整个生长季用药1-2次。
本品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用于柑橘园,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1]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应严格按标签推荐用药量使用,视杂草危害程度适当调整,杂草危害重,植株较大时宜用上限剂量; [3]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 解,以保证药效。[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