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091146
- 登记证号
- PD2009114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蚜虫 | 5000-6000倍液 | 喷雾 |
| 芹菜 | 蚜虫 | 24-36毫升/亩 | 喷雾 |
| 萝卜 | 黄条跳甲 | 40-120毫升/亩 | 喷雾 |
| 黄瓜 | 蚜虫 | 24-30毫升/亩 | 喷雾 |
1、施药最佳时期:在黄瓜蚜虫始发生盛期时施药;柑橘新稍有芽率25%时(重点防治嫩梢)施药;适宜在黄条跳甲成虫始盛期施药,施药时应注意先在四周喷药,然后由外往里喷药,以防黄条跳甲逃逸;在芹菜蚜虫发生高峰初期均匀喷雾。 2、施药时须做到叶背、叶面均匀周到。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黄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1次;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3次;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本品是氯代烟碱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黄瓜蚜虫,柑橘树蚜虫,萝卜黄条跳甲,芹菜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池塘等水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防治药液污染水源地; 2.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3.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能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脸洗手;4.建议和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使用完本品,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 如溅及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15分钟; 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 如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搬运时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