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丁威PD20091113
- 登记证号
- PD20091113
- 农药名称
- 仲丁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朝农高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仲丁威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飞虱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于稻飞虱孵化盛期,每亩用制剂对水40公斤均匀喷雾。
本品是氨基甲酸酯类低毒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并具有一定的胃毒、熏蒸和杀卵作用。对飞虱、叶蝉类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杀虫作用速度较快,残效期较短。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不宜与碱性制剂等物质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蚕、鱼类、蜜蜂等有毒,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养鱼稻田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胶鞋,喷雾时要顺风方向进行,防止口鼻吸入,皮肤或身体裸露部位接触本品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水洗净。 5、本品若有沉淀,摇匀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呕吐等,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 如中毒及时送医院就治,[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不得与食品、饮料、饲料、肥料等物质同贮同运。 3.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