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毒死蜱PD20091112
- 登记证号
- PD20091112
- 农药名称
- 氯氰·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6.6%
氯氰菊酯3.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十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1、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8.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24小时内禁止进入施药区域。
1、中毒后一般会出现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症状。 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药液若沾污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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