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1070
- 登记证号
- PD2009107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草甘膦为灭生性苗后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多种稗科阔叶杂草、对多年生的杂草如茅草、香附子、狗牙根有很好的防除效果。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 2.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草甘膦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本品仅供加工农药制剂用,不能直接用于农田或其它场所。 4.操作时穿防护服,戴防护面具,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饮水等;工作完后洗干净手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送医院对症治疗。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和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