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1041
- 登记证号
- PD20091041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二氯喹啉酸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播种后7-10天,秧苗2-3.5叶期,兑水30公斤/亩左右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磺酰脲类苄嘧磺隆与杂环类二氯喹啉酸混配型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对水稻秧田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有优良的防除效果。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胡萝卜、芹菜、香菜等伞形科作物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注意飘移。 3.施药前排干水,施药后24小时灌水回田,保持水层7天,只灌不排,任其自然落干。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7.施过药的田水不能用来浇灌蔬菜,也不能排入蔬菜田。
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根据中毒症状进行治疗,没有专门的解毒药。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如果摄入,要催吐,并立即送患者去医院,在医生指导下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