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嗪·异丙威PD20091030
- 登记证号
- PD20091030
- 农药名称
- 噻嗪·异丙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5%
异丙威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5天左右可再施药一次。 2.本品对薯类、白菜、萝卜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本产品为噻嗪酮与异丙威的混剂。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并有一定的胃毒和渗透作用。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抑制乙酰胆碱酯酶,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持效期较长,对水稻飞虱的成虫、若虫、卵都具有较好的触杀和抑制作用。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田间应保持寸水层5-7天,施药前后10天内不能在田间及附近喷洒除草剂敌稗。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它用。
1.中毒症状一般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多汗等。 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判断为异丙威中毒为主,可以洗胃、催吐,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若判断为噻嗪酮中毒为主,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