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1026
- 登记证号
- PD20091026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20
- 批准日期
- 3%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玉米 | 玉米螟 | 300-400克/亩 | 喇叭口撒施 |
1.本品应于玉米喇叭口期拌毒土撒施入玉米喇叭口中,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辛硫磷颗粒剂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对光不稳定,见光易分解,残效期短,用于防治玉米螟。
1.施药人员必须配戴口罩、操作服、胶手套,施药时不准进食、吸烟、饮水,施药后必须洗手、更衣。 2.施用本药剂时,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以保证合理、安全。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使用时避免药液溅到上述作物,以防药害的发生。 4.本剂及接触颗粒剂的用具必须专人保管,包装物用后要集中销毁,禁止它用。一次未用完的要继续原装保存。 5.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6.本品对鸟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7.本品对蜜蜂、鱼、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工具。8.每季最多使用1次。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头昏、胸闷、呼吸困难等。(1)若药液沾染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3)若中毒,立即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