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01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20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0144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见光易分解,应在早晚使用。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螨类和线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其作用机制是促进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神经传导,最终使氯离子通道活化。可有效的防治甘蓝上的小菜蛾。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较高,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蜜蜂和家蚕高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家蚕及桑园附近禁用;对赤眼蜂高风险,施药时注意对赤眼蜂的影响。3.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后及时请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应避免药剂污染水源。禁止在江河、湖泊中清洗施药器械。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清醒者立即催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切勿给已经昏迷的患者灌喂任何东西或催吐;避免使用能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等)。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4-01-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