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140130
- 登记证号
- PD20140130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7%
- 登记证持有人
- 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37%
- 备注
- 2024年7月1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芹菜 | 斑枯病 | 9.5-12克/亩 | 喷雾 |
| 苦瓜 | 白粉病 | 19-27克/亩 | 喷雾 |
| 香蕉 | 叶斑病 | 3000-5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香蕉叶斑病发生初期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广谱杀菌剂,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香蕉叶斑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香蕉上安全间隔期4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和酸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 洗眼睛至少10分钟;送医就诊,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