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蝇胺PD20140117
- 登记证号
- PD20140117
- 农药名称
- 灭蝇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远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蝇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菜豆 | 美洲斑潜蝇 | 40-45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低龄幼虫始发期施药效果最佳,7-10天后再次施药,喷药务必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有较强内吸传导作用。诱使双翅目幼虫和蛹在形态上发生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对防治菜豆美洲斑潜蝇有较好的效果。
1、本品在菜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疼、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则应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殊解毒剂。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01083132345
1、贮藏时,应注意防止高温,并要保持干燥,以免在高温、潮湿条件下使药剂分解,降低药效。 2、贮存在通风处,防止雨淋、日晒。 3、储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等混放,混运。 4、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