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蚜酮PD20140091
- 登记证号
- PD20140091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天成基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蚜酮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观赏花卉 | 蚜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1.防治观赏花卉蚜虫,按推荐剂量,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均匀喷雾,一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宜在傍晚施药,施药时均匀、周到。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作用机理是使刺吸式害虫的口器麻痹且不可恢复,害虫因无法正常进食而迅速停止危害后因饥饿而死亡。按推荐药剂量使用,对观赏花卉安全。
1.配药及施药时,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防护面罩、帽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施药后12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区域。 3.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4.切勿将本品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器具。 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 使用时应在当地植保技术部门的指导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均无刺激性,无典型中毒症状。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误服请勿引吐,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运输时严防曝晒和雨淋,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远离水源或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