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140089
- 登记证号
- PD20140089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神威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大豆1-3片复叶期,一年生阔叶杂草2-5叶期,加水20-30公升/亩,茎叶喷雾施药处理。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豆田茎叶处理除草剂,对一年生阔叶杂草有效,施药后可很快被杂草吸收而使之迅速枯萎死亡。
1、大豆、花生与其它敏感作物间或套种不得使用本品。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药害。 4、在干旱等不良条件下施药,叶片会受到轻度抑制,严重时会暂时蔫萎,但一周后可恢复正常,不影响后期生长,严重干旱时会影响药效。应于傍晚施药,高温下(28℃以上)注意减少用药量。 5、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液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赤眼蜂寄生和放飞区禁用。 6、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口罩的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 7、用过的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 分钟。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