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异丙甲草胺PD20140073
- 登记证号
- PD20140073
- 农药名称
- 精异丙甲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6%
- 登记证持有人
- 沾化国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9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异丙甲草胺9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纯品为无色液体,沸点:100℃(00.133Pa),比重(20℃):1.12,闪点:110-180℃,在水中溶解度530mg/kg(20℃),稳定性:可与大多数有机溶剂混溶,常温贮存稳定两年以上。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1、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2、操作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 3、本品若着火或泄露或遗洒,用水、二氧化碳、沙子、灭火器及时扑灭或掩埋。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若误服,请立即催吐并送医对症治疗。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