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0987
- 登记证号
- PD20090987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龙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3克/亩 | 喷雾 |
防治水稻苗瘟,在初苗3-4叶期或移栽前5天使用。防治叶瘟病时,最好在叶瘟出现之前或在稻叶上出现少量病斑时施药,第一次用药后7-10天再施一次。 防治穗颈瘟,应在水稻穗期用药,第一次用药不宜超过破口后三天,隔10-15天再施第二次药。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强的保护性杀菌剂,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的形成,从而阻止病菌的侵入,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植株各部,起到很好的防治作用。本品耐雨水冲刷力强,喷药后一小时遇雨仍不影响药效。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水稻用药不超过2次。 2、水稻田养鱼时慎用。 3、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用药,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后用肥皂清洗,再用清水冲洗。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若皮肤、眼睛接触,用大量的清水冲洗就医。如误食或吸入,饮适量温水催吐,就医。
1、本药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加锁保管。2、应与食品,饲料分开贮运,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和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