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戊灵PD20090961
- 登记证号
- PD20090961
- 农药名称
- 二甲戊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3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乐邦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1-19
- 批准日期
- 330克/升
- 备注
- 2024年5月21日,增加水稻旱育秧田一年生杂草。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33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水稻旱育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16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旱育秧水稻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5—45公斤/亩。2.防治棉花田一年生杂草,在杂草萌芽前土壤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4.注意保证栽培质量与管理,避免因积水、种子裸露等造成药害。
本品用于防治棉花田、水稻旱育秧田一年生杂草,在杂草萌芽前均匀土壤喷雾。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2.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壤,不宜苗前处理。3.在低温情况下或施药后浇水及降大雨可能会使作物产生轻微药害或影响药效,施药后7天左右表土干旱也会影响药效。4.使用时注意防护,施药期间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鞋子、帽子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1.本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低温)的室内仓库中,远离火源或热源。2.装卸、运输和储存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高温。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的方法,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